洗刷冤屈後的亨利(中)决定要讨回平白无故坐牢27年的委屈。(加通社)
卑省63岁男子亨利(Ivan Henry)因连续强奸罪名遭判入狱服刑27年,高等法院去年10月裁定他当年遭到误判,人生最重要的时光都虚耗在冤狱中,所有罪名获得撤销,亨利也终於重获自由。28个年头过去了,亨利决定要向三级政府以及温市警提出诉讼,要求赔偿。
洗刷冤屈後的亨利决定要讨回平白无故坐牢27年的委屈,向温哥华市政府、卑诗省政府以及联邦政府提告,补偿他的名誉损失、丧失自由以及隐私权等。还有,亨利认为蹲苦窑的27年里,不但身心受创痛苦万分,还多番遭到羞辱及冷嘲热讽,这些都要政府负责。另外,他要求获得「特殊伤害支出」的补偿,包括心理治疗费用、损失工作收入机会、丧失人生经历等。
除了向三级政府提告外,亨利也没忘记曾给他「特别待遇」的温市警,向三名员警提出诉讼。亨利表示,他在羁押期间遭受温市警高压、粗暴且蛮横的对待,认为温市警的行为操守扭曲,违反了基本人权,因此执意提出控诉。
亨利在1980年代涉嫌在温哥华犯下连续性侵女子案件,1983年被判八项性侵罪名成立,并列为危险罪犯,之後便在牢里度过漫长的27年,直到去年10月才有机会证实自己的清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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